<

新闻宣传

关于推进“诚信南通”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07-17 来源:信用南通

各县(市)区文明委,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及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我市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推动“诚信南通”建设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拓展和丰富新时代文明实践内涵,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以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引导全市广大市民讲诚信、重承诺、尊道德、守法纪,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着力营造文明诚信的社会环境,努力把“诚信南通”打造成为我市新名片,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有力道德支撑。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国务院《规划纲要》和中央文明委《意见》为准绳,做到全域覆盖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常态长效与局部攻坚相结合,通过系统推进、融合各方,建立完善制度体系,培育诚信价值观念,开展失信专项治理,力求在统筹推进、形成规模上有新举措,在教育引导、形成浓厚氛围上有新成效,在治理重点领域、解决突出问题上有新突破,在融入基层、参与文明实践上有新亮点,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长效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建立完善,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进一步形成,努力构建社会管理公平公正、经济交往履约践诺、人与人之间真诚相待的“诚信南通”。

三、重点内容

(一)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数字诚信”工程

1.不断完善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充分发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核心枢纽作用,加快推进上连省级、横通部门、下接县(市)区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逐步建设覆盖全部社会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通过统一的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加快信息共享,有效消除信用信息“壁垒”和“孤岛”。(牵头单位:市信用办,参与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各有关部门)

2.加快建设信用信息标准体系。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个人身份证号码为索引,加快推进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信用信息归集全覆盖。贯彻落实省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失信行为指导目录、联合奖惩措施清单等目录清单要求,强化省市县三级互补归集。按照数据目录、主体标识、建设规范“三统一”要求,依据省信用信息目录以及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相关目录和标准。(牵头单位:市信用办,参与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各有关部门)

3.优化提升一体化公示平台。落实省市平台建设一体化各项工作任务,提升各项功能,实现县(市)区具备出信用报告、可信用修复服务等功能,方便社会公众不再往返市区办理。不断整合运用“信用南通”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APP、“南通百通”、查询一体机公示平台,不断完善南通信用网面向社会公众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面向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和有效的信息参考等功能。优化人机交互界面,提升平台使用便利度、可靠度。(牵头单位:市信用办,参与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

4.探索建立诚信积分办法。与“南通百通”合作,开辟信用信息公示和查询、诚信“红黑榜”公示等服务,为实现全市个人评级积分模型的应用实施提供载体。充分整合政府已归集信用信息,不断挖掘主体诚信“红黑”信息,开发建立评分评级模型,形成基准分后,根据不同属性、不同维度和不同场景进行综合分析得分,在公共服务、旅游文化、交通出行、小微企业融资等方面开展应用。探索将群众参与文明实践与信用积分挂钩,根据参加次数、成效等,赋予个人一定信用加分,以此提升群众参与感、获得感、荣誉感。(牵头单位:市信用办,参与单位:市文明办、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各有关部门)

(二)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诚风化人”工程

1. 大力弘扬诚信理念。围绕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宣传阐释“诚信”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加大诚信公益广告在各类媒体和公共场所的刊播力度。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开展诚信讲座,利用道德讲堂阵地开展诚信经典诵读活动,在公益性文博场馆开展诚信主题展览展示,增强人们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利用 “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6·14信用记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活动形成宣传声势。(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参与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

2.注重典型培育宣传。大力发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人们见贤思齐。积极开展诚实守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诚信之星”评选活动,选树出一批体现时代特色、富有责任担当的诚信典型。开展诚信故事征集等活动,创作形成一批诚信文学作品、诚信短剧、微视频、微电影等。(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参与单位:市各有关部门)

3. 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中央、省文明委《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精神,各牵头部门对《实施方案》提出的任务,以及本地区和本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诚信缺失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分析问题症结,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方案。坚持一手抓专项整治,一手抓建章立制,针对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研究制定诚信建设地方性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强化刚性约束,从根本上解决诚信缺失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参与单位:市信用办、19项专项治理牵头部门)

(三)开展诚信文化“五进”活动,推进“诚信涵养”工程
1. 推进诚信文化进公共服务领域。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把诚信纳入公务员招录考试内容,增强公务员法律和诚信意识。引导医务人员崇尚服务理念,大力弘扬医者仁心、救死扶伤的医德。窗口行业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用礼貌热情的态度、周到高效的工作,提供高质量服务,提升公众美誉度。在律师、会计师、税务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社会工作者等职业人群资格准入、专业评价、年审考核、职称评定中,强化诚信教育内容,培养职业操守,建立诚信档案,对严重失信行为实行“一票否决”。(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各有关部门)

2. 推进诚信文化进学校。构建各级各类学校有效衔接的诚信教育体系,在德育课、思政课以及道德实践中强化契约精神教育、专题法制教育,研究建立学生诚信评价考核办法。探索开发中小学“诚信”主题大单元情境课程,编制诚信教育校本教材,建立和规范体现诚信内涵的礼仪制度。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强化诚信执教、为人师表理念,以人格魅力为学生展示“行为世范”。依法依规严肃惩戒学术造假、论文抄袭、考试作弊等失信行为,将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与社会诚信档案相连通,纳入国家统一征信平台,引导师生以诚立身、诚信做人。(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市文明办、市信用办)

3. 推进诚信文化进企业。突出企业主体诚信教育,探索建立职工诚信考核评价制度。引导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各具特色的诚信实践活动,生产企业以“质量第一”为主题,广泛开展“诚信做产品”活动;商贸流通企业以“履约守信”为主题,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持续推进诚信“五创一建”活动,培育一批“诚信街区”、“诚信市场”、“诚信企业”、“诚信门店”和“诚信电商”。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及示范企业评选等活动。开展送信用服务到企业活动,引导企业信用查询、信用体检,常态化开展失信修复培训班。(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参与单位:市文明办、市信用办、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4. 推进诚信文化进社区。以“诚信邻里”建设为主体,把诚信文化建设与创建文明社区、平安社区等紧密结合,努力构建“互敬互信、互联互通、互谅互让、互帮互助”的新型邻里关系。打造社区宣传阵地,充分运用宣传栏、墙壁、楼道等阵地宣传诚信文化、展示公益广告,营造社区诚信文化氛围。开展邻里融情互动活动,成立邻里互助组织,定期为社区孤寡、空巢老人、失独家庭等特殊对象提供互助服务,推广“幸福门铃”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开展传统佳节互访活动,建立楼道朋友圈,结合传统节日,开展包元宵、共植树、包粽子、赏明月、敬老人等集体活动。深化诚信沙龙活动,充分发挥其互动交流载体作用。组织开展“诚信好邻居”、“诚信好家庭”等评选活动,用身边典型引领诚信之风。(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参与单位:各县(市)区文明办)

5. 推进诚信文化进农村。以“创诚信村风”为主题,试点选择镇村文化建设中融入诚信文化内涵,教育引导基层干部群众树立契约意识和诚信意识。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志愿队伍,开展种养殖、金融等方面业务指导,引导农村种养殖大户诚信经营,生产“诚信农产品”。开展诚信文化“直通车”,将诚信建设方面的影视、书籍、资料、报刊和电教片送到农村。注重发挥乡镇文化站的作用,以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形式,创作诚信文化节目进村入户,推进农村诚信文明村风建设。(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参与单位:各县(市)区文明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

(四)建立诚信奖惩长效机制,推进“共治共享”工程

1. 形成褒扬诚信的政策导向。加强对守信主体的奖励和激励,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和宣传力度,营造守信光荣的舆论氛围。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等行政管理过程中,加大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应用范围,对守信企业和个人采取开辟“绿色通道”、减少抽查频率、同等条件下优先等优惠政策。加强信用在扶持中小微企业等方面的应用,继续提升“银税互动”覆盖面及实效,不断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牵头单位:市信用办;参与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市各有关部门)

2. 完善诚信红黑榜发布机制。鼓励先行先试、开拓创新,鼓励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针对国家和省未出台红黑名单认定办法的领域,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开展联合奖惩试点工作,并按规定研究制定相关领域的红黑名单认定与监管实施意见,统一主管(监管)领域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常态化开展“红黑”名单发布、更新工作,建立“红黑”名单信息共享公开和处理机制。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各方面信用信息,开展综合性、公益性的公共信用评价,为各地各部门分级分类监管提供参考依据。加强“红黑榜”应用场景推广,各地各部门业务系统与市信用信息联合奖惩应用平台加快系统对接和嵌入式应用,实现无缝对接、后台查询、自动触发,对照清单进行奖惩。(牵头单位:市信用办;参与单位:南通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市各有关部门)

3. 抓实联合惩戒机制落地。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联合奖惩制度,根据职能实际,在相关部门和领域得到有效落地实施。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事项中,政府部门带头查询相关主体信用状况,对诚实守信者实施“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减少日常监管频次等激励措施;对违法失信者限制参与招标投标、限制申请政府性资金、从严审核许可事项等,提高守信收益和失信代价。将“红黑”名单信息与金融、征信、评级等市场机构共享并有序公开,引导全社会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牵头单位:市信用办;参与单位:南通中级人民法院、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中国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南通银保监分局、市各有关部门)

(五)营造诚信建设法治环境,推进“法治助力”工程
  促进各类管理主体把诚信价值理念贯彻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践中,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用法律的刚性约束增强人们守信的自觉性。推动执法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使失信行为受到应有惩处。结合落实我市普法工作规划,深入宣传合同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人们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突出抓好党政机关、执法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任前法律考试等,增强带头守法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组织法律专业人员和志愿服务队伍深入村镇、社区、机关、学校、企业等城乡基层,普及诚信方面的法律知识,增强人民群众遵纪守法观念和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参与单位:南通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各有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加强“诚信南通”建设组织领导,建立定期例会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将“诚信南通”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各自落实方案和工作措施,建立协调机制,强化目标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要建立工作台账,做好工作资料(方案、总结、宣传活动图片、视频等)的收集整理,及时在部门网站、重要媒体上发布,同时把相关资料报送市文明办、市信用办。

(二)加强协调,凝聚合力。积极构建各地各部门共同推进、广大市民群众共同参与的诚信建设格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诚信南通”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推动诚信建设与业务工作、诚信教育与管理举措融为一体。文明委成员单位要率先抓好自身诚信建设,积极支持参与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文明办要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加强与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络服务,加快促进社会诚实守信良好环境形成。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市级主要媒体及重点新闻网站开设“诚信南通”专栏,在重要版面、重点时段开展相关宣传报道,阐释诚信建设内涵、解读现行制度政策、介绍实践做法、剖析典型案例,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题节目等形式,将宣传覆盖到全市各领域各行业。将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相结合,既宣传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又激浊扬清、惩恶扬善,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报道。

 

南通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9年5月26日